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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出台优惠政策 促进畜牧业快速发展

来源:密山市农委     发布时间:2007-07-10

  本网讯(密山市农委冯中艳)为促进畜牧业发展,把畜牧业尽快发展成为密山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密山市今年出台了畜牧业惠民政策。

  一、信贷扶持。1、信用社贷款重点扶持肉牛、羊普养农户,每户贷款额(畜牧业专项贷款)不超过6000元,采取3户以上农户联名相互担保方式,贫困户可采取由乡镇财政担保方式。贷款约期两年,第一年结清当年利息,第二年偿还全部本息。2、农业银行贷款重点扶持奶牛饲养大户,新购入畜龄0.5--8周岁的奶牛,每头贷款额7000--10000元,采取门市房(第三者门市房也可)或牛舍等固定资产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约期三--五年,第一年结清当年利息,第二年起逐年按比例偿还本息。

  二、保险扶持。凡借用农业银行贷款购买奶牛必须参加奶牛保险,每头保险额7000--10000元,保险费350--500/年,连保三年,保险费第一年市政府承担50%,乡镇政府承担20%,养奶牛户承担30%;第二年市政府承担40%,乡镇政府承担10%,养奶牛户承担50%;第三年市政府承担20%,乡镇政府承担10%,养奶牛户承担70%

  三、财政扶持。1、市财政拿出200万元作为信用社贷款风险抵押金,贷款风险由市财政承担50%,信用联社承担30%,贷款户所在乡镇政府承担20%2、以2003年末奶牛存栏为基数,到2004年末每新增一头奶牛,市政府奖励乡镇100元。3、养殖户用承包田种植青贮饲料免收当年农业税(正税),种植优质牧草免收三年农业税(正税),所免税额由市财政承担。4、饲养奶牛30头以上、肉牛50头以上、羊200只以上大户新建青贮窖,经畜牧总站和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市政府给予(20/立方米)补助。5、市财政投入资金35万元,为村服务室无偿提供配种设备和医疗器械,免费提供5万粒奶牛、肉牛冻精。

  四、加强畜牧兽医服务队伍建设。1、各村配齐一名兽医防疫专业技术人员,从村级经费中给予(800/年)工资补助。22004--2006年密山籍畜牧专业中专以上毕业生,自愿回密山工作的全部分配到市(大专以上)乡两级畜牧事业站所。32004年选送定向培养的畜牧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全部分配到乡镇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工作。41993年以来分配到畜牧以外系统和未分配的中专以上畜牧专业毕业生,自愿回畜牧系统工作的(考试录用),全部安排到畜牧事业站工作。5、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业务技能培训,由市畜牧总站统一组织每年免费培训一次。6、对自愿来我市工作的高级畜牧专业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

  五、鼓励发展畜牧小区。村屯附近的荒地、废弃地和非基本农田优先用畜牧小区建设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按临时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审批,按市级管理权限免收一切费用。

  六、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展养殖业。经批准离职从事养殖业期间,饲养产奶母牛5头以上或肉牛30头以上,以年度考核为准,保公职、保工资、保级别,并享受在岗职工的一切福利待遇。

  七、鼓励域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发展奶牛业和畜牧龙头企业。1、投资兴建奶牛养殖场,只要资金或奶牛到位,所在乡镇优先为其提供场地,保证水、电供应,优先予以落户和子女入学入托,并给予本地居民同等待遇。2、对投资新建乳品、畜禽产品、饲料等生产加工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按《密山市关于优化经济环境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密发[2003]6号)、《密山市新办生产加工型企业优惠政策》(密政发[2003]2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鼓励发展畜禽产品流通组织。对市政府批准新建的畜禽交易市场、畜禽产品批发市场,免收三年工商管理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引导农民组建畜牧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及销售公司等合作经济组织,具备条件者在办理相关证照时,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服务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