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3 牡丹江市农委
本网讯(丁国新) 春耕在即,昨日,牡丹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市区农资商店的产品宣传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昨日,工商执法人员来到农资商店较集中的西新安街进行检查。据悉,为进一步落实“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市工商局广告科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将对农资产品的交易场所、集贸市场的农资广告印刷品进行重点监控、巡查,发现虚假农资广告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工商部门提醒农民朋友,购买农资商品时应注意,在农资广告、外包装、产品说明书中不得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农药广告不得含有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或者保证等文字、语言或画面。若遇虚假农资广告侵害,可拨打12315或6225077-3610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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