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黑龙江省文化信息网!          
 
  文化信息
 
 
 
 
 
首页 > 文化信息      
   

哈尔滨将对历史城区实施整体保护拆历史建筑可罚百万

http://heilongjiang.dbw.cn   20090619 09:27:30

   东北网619日讯记者18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市政府充分听取民意,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将对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整体保护,同时提高处罚额度。该《条例(草案)》现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介绍,《条例(草案)》采纳对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整体保护的建议,在第19条内容中增加了“整体保护”的文字表述;关于历史城区的保护措施方面,采纳百姓建议,“合理调整历史城区用地构成”,“控制历史城区人口”,“完善历史城区的基础设施”,“增加历史城区的绿化量”,以保护历史城区的历史风貌等;删去“疏散历史城区人口”的规定;删去有关保护院落的有关许可内容和相应的处罚规定;删去有关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建筑的保护要求规定或者对其他类建筑严格保护的意见;采纳关于不得拆除历史建筑以及相应处罚额度过低的意见,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拆除历史建筑”,并提高相应的罚则,即对拆除历史建筑的,“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条例(草案)》增加了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规定。

  根据《条例(草案)》内容,哈尔滨市老城区即历史城区的范围涉及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其中,道里区历史城区范围为以经纬街、松花江和滨洲铁路线所围合的三角形区域,南岗历史城区范围为以教化街、马家沟河、宽城街和铁路线所围合区域,道外历史城区范围为以景阳街、北环路、二十道街和南勋街所围合区域。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图书馆
电话:0451-53969096 EMAIL:hljgxg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