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黑龙江省文化信息网!          
 
  文化信息
 
 
 
 
 
首页 > 文化信息      
   

周恩来在哈尔滨居住旧址饱经风霜残破不堪

http://heilongjiang.dbw.cn   20100407 14:19:31

   东北网47日讯 91年前,周恩来总理来哈尔滨探望朋友时曾在道外区靖宇大街23号居住。91年后,除了斑驳的墙上挂着“周恩来早年来哈住址”的大理石碑外,已找不到任何领袖曾在此居住过的印记。

  位于哈市道外区靖宇大街23号的周恩来早期来哈居住旧址,于20079月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是这座有着浓厚历史意义的旧址现在却残破不堪。

  “于家大院”找寻历史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道外区靖宇大街23号与北十九道街交叉口处的“周恩来早年来哈住址”看到,一座二层小楼静静地伫立在这里,靠近靖宇大街一侧墙外挂有两个黑色大理石的说明牌。这两块牌子是在200810月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其中一块已经破碎,从中间处分开三条裂缝延伸至四周。这块牌子上写着“哈尔滨市文物保护单位、周恩来早年来哈住址”,另一块牌子上介绍了这座房子的历史价值。

  记者又从北十九道街2号的角门进入这座有着历史价值与建筑价值的“于家大院”内,狭窄、弯曲的胡同延伸了几十米,胡同左面是楼房,右侧则是低矮的棚子。一位正在搬运饮料箱的居民告诉记者,由于大院停水,去年老居民就陆续搬出了于家大院,现在老住户只剩下4户。该大院是上个世纪初由一名姓于的开发商修建的,因此大家称这里为“于家大院”。大院临靖宇街东南角就是原东华学校校长邓洁民先生的故居,周恩来早年来哈时就曾在那居住。听院子里的老人讲过,当年周恩来来哈尔滨就是为做地下联系工作而来的,从此,星星之火在哈尔滨埋下了火种。

开旅店做仓库只使用不维护

  循着这位居民的指引方向,记者从门口的楼梯往二楼走,残破的木质地板颤颤悠悠地发出吱吱的响声,在一楼通往二楼的平台上,楼梯扶手已经破损不见。二楼还有居民在此居住,居民的生活用品都堆放在二楼狭小的过道中,原东华学校校长邓洁民先生的故居被锁住。

  “这楼闲了好几年,也没人管。”这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老道外人说得最多的话。

  记者进入周恩来在哈居住旧址一楼看到,一楼屋内每间房间都是空荡荡的,个别房间内散乱地堆放着一些垃圾,墙壁上的墙皮大部分都脱落了,在一间还是木制地板的房间中,窗户已经破损,灰网挂在墙上。

  记者在靖宇大街23号仔细端详起这座小楼,外墙皮大部分已经脱落,露出红色的砖块,在二楼阳台的底部,水泥块也已经松动,随时有掉落的可能。

  见记者拍照,一位老者停下了脚步。这位姓刘的大爷告诉记者,他住在道外十七道街,没事就爱在老道外转转。刘大爷说,早在六七年前,原先在这办公的崇捡派出所搬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没挂牌的旅馆,大概两年前房子就闲置了,“这么有历史价值的楼,就这么闲在这没人管,真是十分可惜,作为道外老居民,我们都期待周恩来在哈旧址能重换新颜。”

  根据《道外区志》上记载:19194月,周恩来由日本归国,经沈抵哈,看望滨江东华中学校长邓洁民等南开同学。在哈期间,周恩来曾帮助邓洁民办学,在师生中从事革命宣传活动。“五·四”运动爆发后,周恩来返回天津。

  已经申报历史建筑

  哈尔滨市文物管理站的刘站长告诉记者,哈尔滨历史保护遗址数目不多,考虑到靖宇大街23号的周恩来早期来哈居住旧址的历史价值,20079月确定其为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应由使用人维护,文物管理站对使用人的维修情况只起督促作用。如果周恩来在哈旧址属于公产,那维护工作应由道外区政府负责。而周恩来在哈居住旧址这栋房子的产权是私产还是公产?文物管理站也不是很清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靖宇大街23号的周恩来早期来哈居住旧址既是文物保护单位,又是政府拟定的第四批保护建筑。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名城保护处一位姓丁的工作人员介绍,在2004年,规划局集合哈工大建筑设计院等部门已经对老城区的文物保护建筑进行了调查和鉴定。日前,哈尔滨有170余处老建筑作为拟定的第四批历史建筑(2010年以前称为“保护建筑”)正在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进行申报,周恩来早期来哈居住旧址就是期中之一。对于历史建筑,该归谁修护?《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说,市政府、区政府应把这些历史建筑的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是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从未收到过历史建筑保护资金。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图书馆
电话:0451-53969096 EMAIL:hljgxg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