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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第四批历史建筑确定 苏联红军纪念碑为一类建筑

http://heilongjiang.dbw.cn   2010年11月01 09:20:16

  黑龙江新闻网讯 10月31,记者从哈市城乡规划局获悉,为加强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苏联红军纪念碑等被确定为哈市第四批一类历史建筑。

  哈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共170个。一类历史建筑为东北抗日暨爱国自卫战争烈士纪念碑(道外常青公园内)、苏联红军纪念碑(博物馆广场)、天主教堂及神父楼(呼兰区东直路71)3个,二类历史建筑包括香坊火车站给水塔等10个,三类历史建筑157个。

  此次确定19个历史院落,包括经纬街281号历史院落(原为车辆厂文化宫)、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历史院落、哈尔滨铁路局历史院落、松花江街193号历史院落(原为意大利驻哈尔滨总领事馆)、银行街31号历史院落(现为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医院院部)等。

  此次确定4个历史风貌保护区,分别是哈尔滨滨江道署历史文化公园历史风貌保护区、犹太公墓历史风貌保护区、马忠骏墓园历史风貌保护区、省军区第一干休所历史风貌保护区。

  此次中央大街8处历史文化街区提档升级为历史建筑。上游街23号历史建筑(现为哈尔滨市科学宫)由Ⅱ类升为Ⅰ类;中央大街187号历史建筑(现为哈尔滨市江沿小学校)由Ⅱ类升为Ⅰ类;中央大街185号历史建筑(原为哈尔滨市五金公司)由Ⅱ类升为Ⅰ类;中央大街73号历史建筑(原为妇女儿童用品商店)由Ⅱ类升为Ⅰ类;中医街51号历史建筑(现为哈尔滨市眼科医院)由Ⅲ类升为Ⅰ类;中央大街104号历史建筑(现为精品商厦)由Ⅲ类升为Ⅱ类;中央大街158号历史建筑(现为中央大街药店)由Ⅲ类升为Ⅱ类;中央大街117-121号历史建筑(现为商店)由Ⅲ类升为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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