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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来源:东北网   时间: 2015-08-05 15:4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文化发展开始从封闭到开放、从单纯依靠政府拨款到注重自我发展能力,从文化企事业单位所有制的单轨制向双轨制转变,这些变化都是历史性的深刻变化,给文化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极大地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突出的表现在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还不多,一些文化作品不能够正确引领社会思想,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力度不大,网络建设和管理亟待加强和改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文化产业规模不大、结构不合理,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文化走出去较为薄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急需加强,文化对经济的促进与引领力还不够等。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还很低,还没有产生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具有一定影响力与辐射力的文化品牌,文化产业集群还很少或产生的效应还很有限,文化市场活力不强,能够带动一方的文化产业领军人物还没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整合、传统艺术与现代艺术的整合、舞台艺术与新兴媒体的整合都还处于探索阶段或分离状态,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还很不够,有许多文化资源还处于闲置状态,文化事业对社会的积极促进作用还很有限,文化管理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文化行政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继续释放文化市场活力。文化行政部门宏观政策管理要常态化。文化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转型。文化科研单位适应市场需求理论研究向智库转型、科技研究向应用转型,使之真正发挥出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智力、科技推动作用;表演艺术团体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必须实行企业化管理或转成企业,政府重大艺术创作与生产由政府投入改为项目招标或表演艺术团体向政府申请、申报,其他艺术创作与生产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表演艺术团体利用人才资源优势、艺术积累优势要真正成为文化市场的主体,释放出活力,走体制多元化道路,打造品牌,形成名牌,提高市场竞争力,成为文化市场龙头;公共服务事业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向规范化、标准化、品牌服务方向发展。

 

  二、明确文化企业是市场主体。用竞争推动创新,用创新驱动发展。在全球、全国文化市场竞争中,推进艺术生产结构调整、地区艺术门类合理布局,推进传统艺术与现代艺术的结合、传统艺术呈现形式与新兴媒体的结合。不适合时代的文化艺术门类、表现形式,只有在竞争中才能得到推陈出新,在对现代文化的融合中才能得到再生。

 

  三、开展全省各地文化资源调查,研究各地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并组织专家对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行规划,提出构想。

 

  四、继续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文化市场活力不强、文化资源挖掘利用不够前提下,建立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库,通过招投标等形式招商引资,培育市场主体,培育文化产业龙头。

 

  五、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通过管理、职称评定、科研成果收益分红、奖励等方式,激活文化系统人才活力,激励文化系统专业人才创新创业;通过刚性与柔性相结合,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发挥文化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文化项目吸引人才;通过产学研结合,集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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